沿近海漁獲較30年前減52% 環團籲速立《海保法》 劃設30%海保區

2021-02-25 17:37
農曆春節期間,才發生非法獵捕海洋保育類龍王鯛、鬼福魟等事件,反映台灣沿近海漁業管理的問題。綠色和平今(25日)舉行記者會指出,台灣沿近海漁業面臨漁獲量崩跌52%、魚種銳減105種,和經濟產值下降279億三大危機。面對逐漸枯竭的海洋資源,綠色和平呼籲政府須儘速通過《海洋保育法》草案,並承諾2030年前成立30%海洋保護區。 綠色和平於今(25日)舉行記者會,呼籲政府須儘速通過《海洋保育法》草案,並承諾2030年前成立30%海洋保護區。黃思敏 攝 台灣海漁業資源枯竭  學者:劃設海保區是最經濟有效的方法 綠色和平分析政府近幾年的漁業資源數據,發現台灣沿近海漁業發展每況愈下。根據中研院的長期監測調查,北部海域在2005年還有多達142種魚種,去(2020)年只剩下37種,共銳減105種。 根據漁業署統計,台灣沿近海漁業在1989年達到高峰後逐年下降,截至2019年的統計,漁獲量從約40萬公噸降至不到20萬公噸;產值則從454億元,大跌至175億元。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鍾孟勳表示,無論魚種數量或漁民收入,都顯示出台灣漁業面臨全面性、系統性的問題。 綠色和平指出,台灣漁業資源養護政策急需改善,政府應擴大海洋保護區(Marine Protected Areas,簡稱海保區),此外,其關鍵法案《海洋保育法》從2019年12月預告制定迄今,仍未被列入今年度第一會期的優先法案中。 對此綠色和平呼籲,政府應盡快完成《海洋保育法》立法程序,並承諾2030年前於台灣成立30%的海洋保護區,以達到復育海洋生態與漁業資源永續利用雙贏。 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前主任邵廣昭指出,劃設海保區並落實管理,是挽救漁業資源最簡單、最經濟、最有效的方法。雖然政府目前有特定物種限漁措施,但邵廣昭認為此舉治標不治本,「只做幾個明星物種的保育,他的棲地壞了、食物沒有了,一樣活不下來。」他說明,海保區是將生態系視為一體,保護範圍內所有物與環境。 海保區能達成復育海洋生態與漁業資源永續利用雙贏,圖為帛琉海保區。照片提供:綠色和平 2030年底全球至少應劃設30%海保區  台灣目前僅達1.12% 邵廣昭表示,國際上已有上千篇研究報告證明,劃設海保區平均可增加魚的體型大小28%、密度166%、生物量466%及物種豐度21%,不僅能恢復海洋生態的生物多樣性,保護魚種,更能活絡產業的經濟整體產值。 綠色和平最新報告《刻不容緩!推動台灣海洋保護區30x30》指出,根據澳洲大堡礁、菲律賓阿波島等國際案例顯示,海保區將使周邊水域漁獲量上升、提供轉型高收益海洋觀光產業的機會,並能減緩氣候危機造成的影響。 2010年第10屆生物多樣性公約大會(COP10)所訂下的「愛知目標」中,第11項便設定全球應至少劃設10%海保區,然而至目標期程的2020年,全球海保區比例僅約7.44%。 邵廣昭指出,放眼因疫情延至今年舉行的COP15,也預計將在「昆明目標」中設定2030年底前,全球至少應劃設30%的海保區。 此外,邵廣昭根據政府數據表示,台灣目前的海保區為8.16%,然而定義和計算方式卻和國際不同,若改以國際海洋保護區網站(Protected Planet)的計算方式,台灣海保區只有1.12%。造成差異的主因是計算海保區的面積比時,國際通用的分母是以經濟海域(200海浬)計算,台灣則以禁限制水域(12海浬)計算。 海保區將使周邊水域漁獲量上升、提供轉型高收益海洋觀光產業的機會,並能減緩氣候危機造成的影響。圖為菲律賓阿波島。照片提供:綠色和平 未能落實管理取締  台灣海保區形同「紙上公園」 針對海保區的管制原則,邵廣昭指出,國際主要分成四大類,從最嚴格到寬鬆依序為:禁止所有人為活動的「禁止利用區」、只允許潛水及海上旅遊活動的「禁漁區」、只允許適度釣魚作業及小規模養殖的「緩衝區」,及開放所有旅遊、漁業及養殖活動的「永續利用區」。 反觀台灣現行僅分為三級,包含「禁止進入或影響」、「禁止採捕」及「分區多功能使用」,缺乏具有重要功能的「緩衝區」。對此,他強調政府應參照國際標準,規劃一定比例的緩衝區。 邵廣昭也直言,比起海保區的比例大小,落實管理來得更為重要,目前政府尚未能在海保區落實管理與取締,加上缺乏長期生態調查監測與管理成效評估,多數保護區形同「紙上公園」。 然而,邵廣昭也肯定海委會海洋保育署於今年起,分派40位「海洋保育巡查員」至全國13處海洋保育工作站,將有助於落實海洋巡守、保育事務。